为应对学期间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釜山大学在读外国留学生必须义务加入伤病最低赔保额为1万美元的海外旅行者保险,且学生在每学期须向对外交流本部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釜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团体保险
对外交流本部在每学期的放假期间进行团体保险的投保工作,需要投保的的学生请参考一下资料进行投保。
投保对象
- 入学新生及在校生(个别结业后的研究生、研究员)
保险金额
- 以每学期具体公布的金额为准(2013年下学期标准:7万韩币)
保险费缴纳时间
- 与每学期登录金缴纳时间相同
- 宿舍入住生的的保险费缴纳时间与宿舍费缴纳时间相同
保险费缴纳方法
- 登录学生管理系统打印出登录金催缴通知书和外国留学生保险缴纳通知书并到指定银行缴纳即可。
保险有效期
- 从每学期开学当日00:00到下学期开学前一日24:00为止(6个月)
- 示例 :2013. 9. 1.(周日) 00:00至2014. 2. 28.(周五) 24:00
保险理赔明细
保险理赔项目 | 保险理赔范围-韩元 (KRW) |
---|---|
伤害死亡及后遗症 | 100,000,000 |
疾病死亡及80%以上的重度后遗症 | 30,000,000 |
伤害&疾病住院治疗费 | 50,000,000 |
伤害&疾病门诊(进口)医疗费 | 250,000 |
伤害&疾病药费 | 50,000 |
旅行中特别费用担保 | 10,000,000 |
- 伤害&疾病门诊(进口)医疗费项目中本人每日所需承担金额 : 一般医院 -1万韩元, 综合医院 -1万5千韩元, 综合专门疗养机构 -2万韩元
- 伤害&疾病药费项目中本人每日所需承担金额:8千韩元。
个别投保人保单提交指南
投保对象
- 非校内团体个别保险投保者或者国民健康保险(韩国国家保险)投保者
提交资料
- 保险证复印件或者国民健康保险证复印件
提交日期
- 与每学期登录金(学费)缴纳时间相同
- 宿舍入住生的保险费缴纳时间与宿舍费缴纳时间相同
提交方式
- 将保险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和以下资料发送至services@pusan.ac.kr
学号 | 英文名 | 保险公司名 | 理赔金额 | 保险期限 |
---|---|---|---|---|
□ 保险公司 : | 伤害 : 疾病 : |
|||
□ 国民健康保险 | 不予理赔(N/A) | 保险费最终缴纳日期 |
注意事项
- 提交1万美元或以上的保险证券用于在韩国受伤或疾病事故的赔偿
国民健康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是指,政府依法实施的为保障增进韩国国民健康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国民的疾病伤害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分娩、死亡及增进健康提供保险服务。在此特别推荐同家人共同生活在韩国的外国学生加入国民将康保险。只需学生一人投保,全家可享保险实惠。
投保条件
- 已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完成外国人登记注册手续,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即可申请加入国民健康保险。
滞留资格
- 居住(F-2)签证、在外同胞(F-4)签证、 文化艺术(D-1)签证、 留学 (D-2)签证、产业研修(D-3)签证、一般研修(D-4)签证、采访(D-5)签证、宗教(D-6)签证、驻在(D-7)签证、企业投资(D-8)签证、贸易经营(D-9)签证、教授(E-1)签证、会话指导(E-2)签证、研究(E-3)签证、技术指导(E-4)签证、专门职业(E-5)签证、艺术娱乐(E-6)签证、特定职业(E-7)签证、研修就业(E-8)签证、访问同居(F-1)签证(韩国配偶及儿童)
保险费的承担及缴纳
- 按月缴纳
- 职场健康保险:从工资中扣除工资×单位健康保险率(保险费的50%是由所在企业主公司承担)的保险费
- 当地医疗保险:投保人有收入的情况,则缴纳按收入x职业健康保险费率的保险金额
- 投保人无收入的情况,则缴纳去年年底当地医疗保险的平均保险费(留学生可获得30%减免)
- 只有提前缴纳从入境日开始到投保日的保险费以及下一个月的保险费,才可以办理投保
- 除了留学、就业、结婚签证持有者以外,在入境时间未超过三个月的情况下不能办理投保。
咨询处及到访路线
主页
咨询热线 : 1577-1000
釜山金井分公司
- 地址 : [邮编:609-801] 釜山市金井区中央大路1925, 16层(久瑞洞)
- 传真(FAX)号码 : 051-801-4271
- 乘车路线 : 乘坐50、148、1002(直达)路公交车(在斗实、杏林疗养院站下车)
- 新东亚公寓站 : 29, 49, 80, 131, 301
- 地铁乘车路线 : 乘坐地铁1号线,在斗实站下车后,由1号出口出站,位于金井大厦16层
民营保险
- 短期滞留韩国或无法加入团体保险的结业后的研究生和研究员可以选择加入民营保险。
- 选择负责办理外国人保险的保险公司申请投保即可。
- 可自由选择保险期限和理赔明细。
学生医疗共济会
学生缴纳登录金时,会同时累计缴纳学生共济会的会费,整理所得共济会会费将被当做基金使用。当会员在外部医院就医时可以向共济会提交共济会基金申请,经审核后将会依据共济会基金支付额限标准支付申请人本人负担金额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学生医疗共济会所提供优惠的同时,也可以享受外国留学生团体保险的优惠政策。欲了解详情,请参阅以下内容。
会员和共济会会费
- 会员指的是缴纳共济会会费的本科及研究生院在读生(不包括结业后的研究生、交换生等)
- 共济会会费 : 每学期3千韩元(全课程适用)
医疗机构
- 综合医院、医院、诊所、韩医院、牙科医院及由共济会资金审查委员会认证的其他医疗机构
申请流程
- 登陆釜山大学官网学生管理系统在线申请(大学生活>学生医疗共济会基金申请及确认)
- 将医院诊断书或诊疗确认书、诊疗费收据(诊疗费明细详细记录)提交到位于大学本部(主楼)2楼的学生课办公室。
共济会基金支付限额
- 1级(死亡)
.因公死亡 : 500万韩元
.其他原因死亡 : 300万韩元 - 2级(公伤) : 200万韩元
- 3级(紧急疾病、受伤住院) :保险报销额的 80%(不超过60万韩元), 非保险报销额的50%(不超过40万韩元)
- 4级(除3级以外引起住院的疾病) : 保险报销额的70%(不超过40万韩元), 非保险金额基金的40%(不超过30万韩元)
- 5级(门诊治疗): 保险报销额的60%(不超过30万韩元),非保险报销额的30%(不超过20万韩元)
* 等级的判断由釜山大学教授组成的委员会评判。
不予支付范围
- 索赔额低于3000韩元时
- 针对同一疾病已申请过一次且已获得年度补偿的情况
- 会员一学期内申请共济会会费支付次数超过一次的情况
- 由于先天性疾病或出于美容目的进行的医疗整形
- 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引起的死亡
- 其他由审查委员会判定的不予支付范围
- 贵重金属补牙、牙齿美容、牙齿矫正、洗牙等
受理时限
- 在接受治疗后需在事故发生所在学期内申请理赔,若治疗过程超过两个学期,需在整个治疗结束后的三个月内申请理赔。
※ 欲了解详细内容,请联系学生课咨询相关内容。联系电话:051-510-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