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了解详细内容,请登陆学生管理系统网站,进入"学士记录部(教务管理)"页面,获取相关信息。
因疾病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继续上课需要暂时终止学业的学生,可以申请休学。
但持有留学(D-2)签证入境的外国留学生在办理休学申请后,其签证也将被取消,因此从休学申告发生之日起14天内该学生必须出境或更改滞留资格。
※釜山出入境管理事务所会向签证到期的滞留人员发送出境通知书,通常会为申请休学的外国留学生提供14天至1个月的离境时间。但由于在实际业务中,出入境事务所常常会因各种原因而延误邮寄出境通知书,因此建议办理休学的留学生从休学申告发生之日起14天内完成离境。
休学申请时间
- ①休学申请截止日期一般为一个学期授课天数到达一半时的日期。每个学期都有指定的授课天数为1/2的日期。
- 本科1年级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不得申请休学。
- 休学时限安排如下
- 建设融合学学部的建筑学专业:第8学期
- 本科课程: 第6学期
- 研究生院: 硕士班第4学期, 博士班第6学期
- 本硕连读班: 第8学期硕博连读班: 第10学期
- 建设融合学学部的建筑学专业 本硕连读班: 第10学期建设融合学学部的建筑学专业 本硕博连读班: 第12学期
- 休学理由是疾病、怀孕(1年以内)、分娩及育儿(3年以内)、1年以上的海外留学及外语进修时,免除上述限制。
休学办理流程
- 请于正式申请办理休学前确认学费缴纳的相关规定。
- 若学生在总课时进行到一半之前办理退学,那么校方则认为该学生已完成对下一学期全部学费的缴纳,即使之后学费有所增加,休学学生也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 通过网络完成休学申请或向所属专业办公室提交休学申请(须包含相关证明材料)后即可获得休学许可。
- 您可以点击以下链接下载休学申请书。 [ 链接 ]
- 若已申请休学一学期的学生在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时,即使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学申请也可立即进行休学延期申请。
休学指南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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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 具体休学申请时间请通过校务日程或学生管理系统公告日程页面上所公示的内容进行确认。